恢复“小三通”政策只做一半 民进党当局被台商、国民党痛批******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院”22日宣布有限度恢复“小三通”,适用对象限定金门、马祖的居民和陆配,仍不开放台商中转。对此,国民党呼吁民进党当局恢复“小三通”政策不要只做一半。也有台商谴责民进党当局,“完全没有把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令人寒透了心”!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洪孟楷表示,政策证明“行政院”与台湾人民距离太过遥远,吁“行政院”应正视台商、台生、台胞想回家的权利与心声。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补充说,当前不仅金马地区民众有探亲与人道需求,在大陆数十万台湾民众同样有返台探亲、与家人团聚需求,民进党当局应综合考虑,尽速妥善规划第二波开放,让在大陆的台湾民众可安全、便利回台湾过个好年。
林家兴也批评说,民进党过去用各种荒谬理由,意图阻挡在对岸的台湾同胞利用“小三通”或是增加两岸航点方式回台湾过年,这对在大陆工作的台胞、台生、台商相当不公平,难道民进党不把这些人当台湾同胞?
厦门台商会会长吴家莹、福州台商会会长蒋佩琪偕同福建省以及大陆全国台企联福建区的会长们同声谴责,认为台“行政院”为德不卒,只求防弊却不懂兴利。会长们一致痛批,台当局根本没把民众权益放在眼里。
一名福州台商任姐表示,疫情以来已3年没回台,福建台商圈去年开始就不断向陆委会、海基会请愿希望开放“小三通”,但陆委会始终以大陆疫情严峻为由敷衍推托,“完全没有把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令人寒透了心!现在既然要开放,仍旧只愿意做半套,这些以折腾民众为乐的蔡政府官员,内心实在太扭曲太黑暗。”
针对台陆委会22日在台“行政院”报告“金马地区民众春节交通专案”。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3日表示,恢复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的直接往来,大陆方面没有任何障碍。春节在即,广大台胞往返两岸需求增加,我们愿采取优化措施,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方式保障两岸同胞往来需求。希望民进党当局以同胞福祉为念,彻底取消自身单方面设置的障碍,通过既有联系渠道,由两岸相关业者根据两岸民众实际需求处理航班等具体问题,恢复“小三通”正常通航。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